为保证我院实验室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,为学科建设创造良好的研究条件,根据教育部、省厅及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条例,结合美术与设计专业实验室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验分室开放、预约规定与流程。
1、实验分室的开放条件
实验分室在优先保证教学的前提下,根据实验室危险源评估与管理办法,确定是否开放及开放的时间段。根据开放的时间段,分为长期开放(以学期为限)、短期开放(以周为限)。
1.1 长期开放的条件
包含以下情况的实验分室不可开放:安排有大量课程的分室;因课程特点需要连续使用的分室;未隔绝危险源的实验分室;受其它因素影响不符合开放条件的。除此之外的实验分室可以(以学期为限)开放。
1.2 短期开放的条件
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,实验分室可短期开放;未隔绝危险源的实验分室的开放另见《实验室危险源评估与管理办法》。
实验分室的开放条件因每学期的课程安排而变化,符合开放条件的分室由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统筹,并无条件服从学院的决议,根据情况做出调整。
2、实验分室开放的时间段
实验分室开放的时间为工作日,周一至周五,8:30至22:00,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不开放。
3、实验分室申请及预约流程
3.1实验分室的申请
实验分室的申请分为长期使用申请和短期使用申请两种类别。长期使用的时间以学期为限,超过1周,短期使用的时间不超过一周。长期使用实验分室的申请可在学期初(前4周内)提交,按照申请时序、专业匹配、人满即止的原则统筹安排。
短期使用实验分室,可提前1天申请(排除节假日),在实验室管理APP中提交。
3.2 实验中心管理员在收到实验分室申请后,依据实验分室开放条件进行核查,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并告知使用规范;不符合条件的,需说明原因。
3.3 注销使用。实验分室使用完成后,须经管理员检查验收,符合规范后,才完成分室的使用流程;如果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,须按要求整改。
4、实验分室的管理规范
4.1 学院师生都享有对外开放实验分室使用申请的权利;使用期间要学习并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。任课教师及实验室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,重视防范措施,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。
4.2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、易爆危险品(每次实验使用的小量除外),易燃品要按有关安全规定使用;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,未经管理员同意,不得任意拆卸、改装、带出实验室外使用或转借使用;未经管理员同意,不得携带与实验室正常教学无关的物品进入,管理员有权对违规行为作出没收物品、警告教育、解除使用、上报学院等处理。
4.3 保持使用后实验室的整洁和卫生。使用实验分室的学生,须每日提交分室使用情况场景清洁照片,在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,废物要及时清除,临时有用的东西要堆放整齐,不得随手乱扔废弃物。
4.4老师及学生在申请使用期间,不得带饮料(饮用白水除外)、食物、快递箱等等违禁品进入实验室,使用结束时须提前还原实验室设备及带走所有个人物品,清理与实验室无关物品。离开实验室和课室后,使用人必须按要求关闭门、窗、电源、水源等。
4.5 因教学条件限制,分室的申请和使用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与实验室的匹配度,不区分学生类别(研究生、本科生),不区分年级;对申请长期使用获批的使用人,未按要求规范使用的,或长期未用的,实验中心可作出取消其使用权的决定。
广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
2022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