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户口迁移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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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?
A:入学前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办理程序:
特别提示:报到证、户口、档案保持同城。户口留在生源地,档案到工作单位,报道后三个月内不落户,自动放弃户口迁移,责任自负。学校不再受理重开报到证办理落户的事务。
入学前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办理程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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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入学前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办理迁移户口应注意哪些事项?
A:1. 凡户口在校的毕业生,必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毕业生凭“就业报到证”,到保卫处领取“户口迁移证”,认真核实后交到接收单位。不办理相关手续造成入户困难或无法入户的,责任由毕业生自负;
2. 凡户口在校的毕业生,如果就业单位有改变,凭新的“报到证”到保卫处更改“户口迁移证”,否则其户口出现问题,责任由毕业生自负;
3. 就业单位在广州市的毕业生,填写《户口迁广州市的毕业生登记表》,并经单位盖章后交回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;
4. 户口迁到单位集体户的,请写单位集体户首页的地址;
5. 户口挂靠人才市场的,经人才市场同意后,填写人才市场的地址;
6. 户口挂靠到亲戚朋友家中的,必须经接收单位(或人才市场)和挂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两者同意后,方可填写亲戚朋友家的地址,可以不盖公章;
7. 学生在校的户口是临时户口,如果毕业时没有落实接收单位,必须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或将户口迁回生源地。不办理暂缓就业又不将户口迁回生源地这,如果公安局注销其户口,责任由毕业生自负;
8. 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,在暂缓就业期限内落实接收单位的,凭“就业报到证”办理户口迁移。暂缓期满,仍未落实接收单位或不办户口迁移者,按省教育厅《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》的规定办理;
9. 结业生在一年内仍不办户口迁移者,如果公安局注销其户口,责任由毕业生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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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毕业生户口的作用是什么?
A:1.办理“五险一金”(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、住房公积金)
2.办理结婚、身份证遗失、计划生育证明、未婚证明、失业证明等。
特别提示:户口和档案必须去往同一个城市,尤其是广州开发区、深圳、佛山、珠海、中山等城市,户口不迁过去的,将不接收档案。因此,想把户口留在生源地的毕业生,可以申请回生源地灵活就业,档案转回生源地。
由于每个学校的情况不尽相同,具体可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辅导员,以上流程介绍仅供参考。